(2021) 3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大厂回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任命张秀萍同志为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县长;免去刘宝旺同志的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并报大厂回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