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8日政协大厂回族自治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厂回族自治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县政协主席康建军代表政协大厂回族自治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