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9日大厂回族自治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大厂回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潘英健所作的《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法院2022年工作,同意报告对2023年工作的安排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